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現代社會有許多不婚族或頂客族,因為沒有子女,會擔心財產繼承問題。至於誰能繼承你的財產?除非先立下遺囑,否則依據《民法》第1138條,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順序為第一、直系血親卑親屬,第二、父母,第三、兄弟姊妹,第四則為祖父母。
新北市地政局近期就做了一個QA圖卡,「若沒有配偶或子女,過世後財產會歸為國有嗎?」官方答覆是,「只要後面順序的繼承人存在,就不會有無人繼承問題」。也就是,無配偶、子女的人,會由自己的父母繼承財產,假若父母已經過世,則會由兄弟姊妹繼承。
除非是沒有結婚者,否則配偶是屬於「當然繼承人」,也就是不論哪一順位的繼承人,都必須跟被繼承人的「配偶」共同繼承。 指出,依民法規定,以單身、無子女為例,假若過世後,會由父母繼承財產,假若父母都已過世,則為兄弟姊妹繼承,假若又無手足,則會由祖父母繼承,祖父母若已往生,財產才會無人繼承。
依照《民法》1187條,可透過遺囑來自由決定死後財產要分給誰,但相關法定繼承人仍可請求「特留分」,也就是「法律特別留給法定繼承人的一部分」。只是劉坤圖說,實務上,遺囑生效後其餘法定繼承人若要請求「特留分」,仍須走訴訟程序,除非遺產金額龐大,否則一般市井小民鮮少會將時間耗在法院訴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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