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土地,繼承人遲遲不辦繼承登記的原因眾多,除了繼承人意見不合,導致不願登記的僵局以外,也有許多案例是因為不知道長輩有遺留土地遺產,甚至忘記而疏忽了繼承登記等。
然而,依據《土地法》第73條規定,土地或建物權利人死亡後,繼承人應於 6 個月內向地政事務所申請繼承登記,逾期申請者,最高甚至可處 20倍登記費額之罰款。如果繳納罰款仍持續逾期的話,才會進行「列冊管理」,甚至「移請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的處理方式,就是要確保人民的資產不會被直接充公, 導致權益受損。
如果真的不小心疏忽了也別擔心,各地政事務所其實都會主動通知繼承人喔! 以臺北市為例,這些貼⼼的多元宣導管道包含了:
有了這些貼心主動的服務,再配合法規流程準時辦理繼承登記,就能做好萬全準備接收繼承資產,不用擔心權利睡著囉!
繼承土地
土地買賣不難,但一定要找到專業且可以信任的公司,否則沒有處理完善,後續就會產生很大的麻煩。位於台灣新北市板橋區的呈陽建設,服務過上百起公同共有土地買賣交易,累積多年的土地買賣實務經驗,是目前北台灣:台北、新北、基隆、桃園、新竹服務口碑最佳,最被買賣雙方推薦的土地買賣服務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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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滿意的服務來自最人性化的換位思考,本公司具有最專業的土地相關知識,和多年累積的實務經驗,服務過上千組無數的客人,無一不對本公司的專業服務豎起大拇指,我們有一群配合多年的買方和賣方,可為各方地主或買方創造出最大的利潤。我們也本著最誠意的熱誠,服務每一位客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