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知識專區

讓買賣農地更簡單

人人都可以買農地

每個人都可以買賣農地,政府為提昇農地更多使用,減少農地荒廢,於民國 89 年修法,放寬「農地農用」條款,只要是中華民國的自然人都可以買賣農地,不再只受限於農民身分才可以買賣,也就是管地不管人,但對於法人組織還是有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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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農地農用的標準?

如果以 756 坪農地為例,其中的 10% 是可以蓋農舍的範圍,剩下的 90%就必須為農業相關的用途,此為嚴謹的農地農用標準。以上述範例而言,也就是說 75.6 坪的農地面積是申蓋農舍的範圍,其他 680.4 坪的農地面積必需使用在與農業相關用途上。

買農地要準備多少現金?

買農地的自備現金需要準備到 5 成左右,其它不足的部分可以申辦農地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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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中華民國的自然人都可以買賣農地

買賣農地注意事項

  1. 農地買賣的土地面積應 756(0.25 公頃)坪以上。
  2. 需要有單獨的地號。
  3. 如果土地是共同持分的農地,則需要辦理鑑界分割,讓農地擁有獨立地號後,才能興建農舍。
  4. 農地的所有權人的戶籍需要與農地在同一直轄市、縣(市)內,所以務必要將戶籍遷至土地所在鄉鎮。
  5. 一筆農地通常只可以申請一戶農舍。

3.農地也可以投資

  1. 農地如果劃入都市計劃內,未來是有可能變成住宅區、工業地與商業地。
  2. 一般的農業區農地,可以申請變更為特別目的事業用地,如安養院、加油站、廟宇、交通用地、幼稚園等。
  3. 農地 0.5 公頃,即可申請做休閒農場。
  4. 一般農業區 5 公頃以上,可以申請建置不含有高汙染行業的園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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