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知識專區

「公同共有」土地買賣不煩惱,2 種彈性選擇!

「公同共有」土地,即為很多人擁有同一塊土地。但當土地要賣掉的時候,可能因為很多外在因素,而沒辦法達成集體共識,常常造成共同擁有的人吵不完、起糾紛,然後土地就一直擱置著,久而久之,就不了了之,而變成蠻荒之地,土地孤兒。

「公同共有」土地買賣時的 2 種彈性選擇

其實公同共有土地買賣,只要土地共同擁有的多數人,同意即可成立,不用全部的人達成共識。

而所謂「多數人」在臺灣的土地法 34 之 1 條中也提供了二種的彈性選擇:

 第一條彈性選擇:公同共有土地買賣之人與地。
1.土地共同擁有的人過半數+持有的土地合計過半數,土地買賣即可成立。 

第二條彈性選擇:公同共有土地買賣之人的條件。
2.如果土地共同擁有的人其持有的土地超過2/3,不論人數多少,土地買賣就可以成立。

舉例說明: 也就是說,1是需要人和土地這二個條件都要過 1/2,但2只要土地超過 2/3,人數不限制,即可成立。而1和2只要有一項符合就可以了。

如果說土地是一塊蛋糕,同時 A, B, C, D, E 五個人共同擁有,當要賣這塊蛋糕的時候:
1.如果 A, B, C 三位擁有的人持有超過一半以上的蛋糕,賣蛋糕就可以成立。
2. 如果 A 擁有的蛋糕超過 2/3,那麼不論其它B, C, D, E 是否同意,賣蛋糕就可以成立。

而賣蛋糕只要符合 1 或 2 的條件即可成立哦! 不過不論是土地買賣或變更時,都一定要書面通知其他土地擁有的人,如果沒辦法用書面通知,也要公告哦!(更多優先承買權,請詳閱) 


土地買賣不難,但一定要找到專業且可以信任的公司,否則沒有處理完善,後續就會產生很大的麻煩。

位於台灣新北市板橋區的呈陽建設,服務過上百起公同共有土地買賣交易,累積多年的土地買賣實務經驗,是目前北台灣:台北、新北、基隆、桃園、新竹服務口碑最佳,最被買賣雙方推薦的土地買賣服務商。 

秉持著呈陽建設的 3 大經營理念 : 誠信負責、交易安全、服務至上

自本公司成立十年來,面對到無數地主不知道如何處理名下土地,還有些地主連自己的土地在那裡都不知道? 土地使用分區為何,也不了解 ? 無數的土地專業問題…….等等,太多的土地買賣問題困擾著地主,也有太多土地伴遀著日據時期就未辧理繼承之土地因近年來地政局對一些無主土地的地籍清理而找出繼承人,但因年代久遠使得這些繼承地主根本不知如何處置。 

最滿意的服務來自最人性化的換位思考,本公司具有最專業的土地相關知識,和多年累積的實務經驗,服務過上千組無數的客人,無一不對本公司的專業服務豎起大拇指,我們有一群配合多年的買方和賣方,可為各方地主或買方創造出最大的利潤。我們也本著最誠意的熱誠,服務每一位客戶。